作者:诚恩律师事务所 | 机动车伤害法 | 2025年5月
本案摘要回顾了昆士兰地区法院就机动车事故赔偿、人身伤害损害赔偿、证人可信度、社交媒体证据、有争议的肩部损伤、承认责任以及在伤情程度存在争议时如何评估损害赔偿等问题作出的判决——Jaksa诉Sweeny & QBE Insurance案[2025] QDC 2。
昆士兰地区法院最近的一项判决有力地提醒我们,可信度和一致性如何决定人身伤害索赔的成败——即使责任已获承认。
在Jaksa诉Sweeny & QBE Insurance [2025] QDC 2一案中,法院处理了一个常见但争议较大的情形:追尾交通事故、承认过错,以及关于伤情程度的相互矛盾的主张。
2021年3月25日,内扎·雅克萨(Neza Jaksa)的车辆在卡伦德拉路(Caloundra Road)因交通拥堵而静止停放时,被凯尔·斯威尼(Kyle Sweeny)驾驶的一辆丰田Hilux从后方追尾。肇事方承认了责任。 本案仅围绕损害赔偿问题进行审理——具体而言,即原告的右肩伤势是否由该事故引起,以及应获得多少赔偿。
雅克萨索赔近85万澳元,称颈部和肩部的持续疼痛严重限制了她的工作和日常生活。强制第三者责任险(CTP)承保方QBE保险公司对她的伤情程度——尤其是所谓的右肩伤情——提出异议,仅同意支付约96,500澳元。
卡什地区法院法官认定,虽然雅克萨女士确实遭受了轻微的颈部损伤,但她未能证明其主张的右肩损伤。
是什么让天平倾斜了?
“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雅克萨女士曾多次做出与其主张不符的右臂动作。” 卡什地区法官
雅克萨社交媒体账号上的照片和视频显示她:
这些举动都与她声称的“致残性疼痛”相矛盾。法庭还对以下情况感到疑虑:
法院判决赔偿148,826.49美元,具体明细如下:
本案再次印证了昆士兰州机动车事故赔偿索赔中的一些关键原则:
https://archive.sclqld.org.au/qjudgment/2025/QDC25-00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