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Wang v Hur [2024] QCA 126

作者:诚恩律师事务所 | Sep 11, 2026, 2:00:00 AM

作者:诚恩律师事务所  | 民事诉讼 | 2025年6月

本案摘要回顾了王诉赫尔案 [2024] QCA 126,该案是昆士兰上诉法院就误导性行为指控、投资纠纷、合作协议、合同陈述主张、口译员证词、翻译问题、上诉审查以及审判后申请采信新专家证据所作出的裁决。

 

案件主题

投资纠纷中关于误导性行为指控的上诉被驳回

 

背景:《王诉赫案》案情概述

中国投资者王云(Yun Wang)对多方提起诉讼,声称她因被告作出的某些口头和书面陈述而受到误导和欺骗,从而根据《合作协议》支付了60万澳元。 王某指控被上诉人就该企业的价值及其即将获得注册培训机构(RTO)认证一事作出了虚假陈述。一审法官认为无法确信诉状中所述的陈述确实存在,因此驳回了该索赔请求。此后,该判决被提起上诉。

 

民事上诉中的关键法律问题

  • 上诉法院应基于何种依据推翻一审法官对事实的认定?
  • 上诉中能否采纳关于一审翻译错误的新专家证据?
  • 一审法官在认定相关陈述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时,是否存在事实认定错误?
  • 原告在签署协议前是否因口头/书面陈述而受到误导?

上诉法院的裁决

昆士兰上诉法院驳回了上诉。

  • 关于提交进一步证据的许可申请应予驳回。申请提交的新证据不符合“特殊理由”的条件,因为该证据本可在原审审判前通过合理勤勉的努力获得。
  • 一审法官的事实认定仍然有效,特别是关于被指控的误导性陈述并非在王某决定投资之前作出的这一认定;此外,尽管新证据表面上可信且并非无关紧要,但被认为对本案没有产生重要影响。
  • 法院强调了上诉审查应保持克制,尊重一审法官对可信度的评估,以及通过翻译提供证据的具体语境。

关于误导性行为、翻译证据及上诉审查的关键裁定

  • 当时双方均认可了庭审中口译员的准确性;王女士事后的疑虑不足以构成重新审理本案的理由。
  • 王某声称是其决策关键的“内部文件”, 是在 她已决定投资之后才向其展示的 ——这削弱了其关于依赖该文件的论点。
  • 所谓的承诺(即该业务盈利、价值数百万且即将获得 RTO 认证)要么 根本未曾作出 ,要么过于模糊/笼统,无法作为诉讼依据。

上诉结果

  • 上诉被驳回。
  • 王某被责令支付被上诉方的诉讼费用。
  • 双方均未被允许在上诉中提交新的专家证据。

 

本民事诉讼案为何重要

本案突显了以下几点:

  • 上诉法院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会维持事实认定——特别是在涉及解释或可信度的问题时。
  • 当事方受其在审判中陈述案件方式的约束,包括已达成的翻译或口译协议。
  • 陈述的时机和清晰度对于证明误导性行为的主张至关重要。

对于民事诉讼当事人而言,该裁决强调了在审判中彻底审查证据的重要性,切勿将质疑留待上诉阶段提出。


来源

https://archive.sclqld.org.au/qjudgment/2024/QCA24-1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