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摘要:Thiess Pty Ltd v Workers’ Compensation Regulator [2025] QIRC 101

作者:诚恩律师事务所 | Aug 10, 2026, 2:15:00 PM

作者:诚恩律师事务所 | 工伤赔偿法 | 2025年9月

本案摘要回顾了Thiess Pty Ltd诉工伤赔偿监管局案 [2025] QIRC 101号案,该案是昆士兰劳资关系委员会就工伤赔偿上诉、颈部扭伤、自卸卡车起重缸故障、操作数据、既往病史,以及根据《2003年工伤赔偿与康复法(昆士兰)》第32条,雇佣关系是否构成重大诱因所作出的裁决。

 

案件主题

QIRC维持对自卸卡车司机因起重机故障导致颈部扭伤的赔偿决定

 

背景:Thiess Pty Ltd 诉工伤赔偿监管局案的案情

  • 桑迪·格雷女士是蒂斯公司在佛蒙特湖煤矿(迪萨特)的一名自卸卡车操作员,2022年5月4日,她在卸货时遭遇了一次剧烈的前后颠簸。 在长达30秒的卸货过程中,两个提升油缸中的一个发生故障。她当即感到颈部剧痛,但因误以为颠簸是由落石引起的,便继续驾驶。应急响应人员赶到现场,随后救护车将其送医治疗。
  • 背景:格雷女士此前曾因遭受袭击导致右臂出现臂神经痛,并于2020年植入了脊髓刺激器。尽管如此,2020年仍有三位医生对其进行医学评估,认定其适合从事矿山工作。
  • WorkCover最初驳回了该索赔申请,但工人赔偿监管机构推翻了该决定并批准了索赔。Thiess公司随后向昆士兰工业关系委员会(QIRC)提出上诉。

工伤赔偿上诉中的关键法律问题

  • 人身伤害:格雷女士是否遭受了《 2003年工伤赔偿与康复法 (昆士兰州) 第32条所指的可获赔偿的“人身伤害”
  • 因果关系:她的工作是否是导致该伤害的重要因素
  • 事实争议:卸货过程中是否发生了冲击力,该冲击力发生在30秒工作周期内的何时,以及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的操作数据是否排除了发生冲击的可能性。

 

法院的裁决

  1. 驳回上诉。
  2. 监管机构的复核决定(2022年11月24日)予以维持。
  3. Thiess公司应承担监管机构在听证会上的费用(具体金额待协商确定;若未能达成一致,则需另行申请裁定)

 

关于颈部扭伤、运营数据及就业关联性的主要认定
  • 人身伤害成立:格雷女士于2022年5月4日遭受颈椎肌肉韧带拉伤,其就业被认定为重要诱因
  • 承认存在冲击力:委员会认定在卸货过程中发生了冲击力。图表显示左前悬架出现“巨大峰值”和振荡,这与起重机故障一侧(靠近驾驶员处)受到巨大外力作用的情况相符
  • 对运行数据持谨慎态度: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的分析并未确凿地排除存在冲击力的可能性;委员会指出,声称严重的机械故障未造成冲击力这一说法存在逻辑矛盾,并指出制造商分析自身设备故障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 可信度与时效性:格雷女士的陈述被认定为诚实且前后一致;她立即报告颈部疼痛、无法通过神经刺激器缓解疼痛、呼叫救护车以及现场停工等事实,均印证了伤情的真实性。她短暂继续驾驶以及因通信问题导致的无线电报告延迟,并未削弱其陈述的可信度。
  • 医学证据:委员会更倾向于基斯副教授的意见,即格雷女士因加速/减速事件遭受了新的颈椎轴向损伤(关节突源性/椎间盘源性);此类损伤在影像学检查中可能表现为正常。拉布罗姆医生的相反观点被赋予较低权重(未进行检查;其假设淡化了事故的严重性)
  • 既往病史并非决定性因素:先前的臂痛及电刺激器植入并未妨碍格雷女士从事高强度轮班工作或加班。法院指出,其既往病史在性质和部位上均与颈部损伤不同
  • 诉讼费用原则:此类上诉中,诉讼费用通常由败诉方承担,但根据第558(3)条的规定,仅限于“听证费用”

上诉结果

委员会驳回了Thiess公司的上诉,并基于以下理由,在“可能性平衡”原则下采信了格雷女士的陈述及其与工作的因果关系:

  • 一辆重型卡车驾驶室旁边的起重装置发生故障,很可能产生剧烈的震动;这既与悬架压力骤升的情况相符,也与格雷女士关于在卸货过程中突然感到颈部疼痛的一贯描述相吻合。
  • 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的运行数据并不能作为对格雷女士不利的决定性证据;从整体上解读,该数据实际上支持了在相关30秒内存在显著的左侧外力的说法。
  • 事发后的即时现场反应(试图调节植入式刺激器、呼叫救护车、矿场停工)均印证了确实发生了真实的伤害,尽管她随后短暂继续驾驶且影像学检查未见异常。
  • 就医学证据而言,委员会更倾向于采信基斯副教授的意见,他将此次新的颈部轴向损伤与格雷女士先前的神经病理性臂痛区分开来,并解释了为何在软组织损伤病例中影像学检查结果可能呈阴性。

 

为何此工伤赔偿案件意义重大

  • 运营数据与亲身经历: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的数据并不一定能推翻工人的陈述;若物理环境与数据峰值与工人的描述相符,仲裁庭可能会认定确实发生了冲击事件
  • 影像学检查并非决定性因素:当有可信证据支持时,正常扫描结果并不排除软组织损伤的认定
  • 既往病史:若新伤情具有独立性,且工作是导致该伤情的重要因素,则既往病史并不妨碍获得赔偿
  • 报告中的细微差别:短暂继续工作以及延迟报告(例如,因通讯问题或担心工作安全)并不必然会削弱陈述的可信度
  • 上诉程序与费用:在昆士兰工业关系委员会(QIRC)的工伤赔偿上诉中,听证会采用重新审查原则,由雇主承担推翻工伤认定举证责任;听证费用通常按具体事项计算(而非整个上诉过程的费用)

来源

https://archive.sclqld.org.au/qjudgment/2025/QIRC25-101.pdf